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
1、余发[2001]35号文件:关于江西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体 制和机构编制的通知
2、市计委与高新开发区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座谈会会议纪要
办理对象:区内项目
办理条件:内资1亿元以下,外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
办理程序:业务受理-审核资料-现场察看-研究-审定批复-出件
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之后)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内资项目: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申请书、环保意见书
二、外资项目:
1、企业申请书
2、项目意向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中方法人代表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5、外商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6、外商银行资信证明
7、外商身份证明
8、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主管部门意见
9、环保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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