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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挂宣传部、统战部、人民武装部牌子)

⑴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开展督查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⑵负责重要会议、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⑶负责全区宣传、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⑷负责综合文字、政务信息和市长热线、民声通道、应急工作。 ⑸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⑹负责民主党派、民族宗教、统战工作。 ⑺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 ⑻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1836 传真:0790-686183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挂组织部、民政局牌子)

⑴负责党建、组织工作,联系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⑵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职责权限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和上下编手续。 ⑶负责人才引进、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服务工作。 ⑷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 ⑸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⑹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⑺负责拟定区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⑻负责全区民政工作。 (9)指导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10)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9076

招商局

⑴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指导、协调、服务。 ⑵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接待国内外来访客商。 ⑶负责权限内投资项目立项及变更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 ⑷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投资项目落户、建设、投产过程中的审批、办证等事务。 ⑸负责全区项目建设考核、协调工作。 ⑹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管理和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工作。 ⑺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0316

经济发展局

(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科技局牌子)

⑴负责工业经济发展规划、运行调控。 ⑵负责科技管理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受理科研课题、科技成果、新产品、技改项目申报审批事项。 ⑶负责统计工作。 ⑷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⑸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⑹负责企业投产后综合管理服务,协调与上级政府相关部门事务联系。 ⑺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0125 传真:0790-6860090

政策法规办公室

(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牌子)

⑴根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以及中心工作,组织对有关经济、政治、文化和党建、社会发展等方面带有方向性、综合性、全局性的战略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⑵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履行审查备案职责,审查、修改区直各部门报送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管委会各类合同的审核把关。 ⑶承办市政府向管委会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以及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的审核。 ⑷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区管委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⑸组织开展全区法制宣传工作。 ⑹负责全区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⑺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 ⑻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1812

财政局

(挂乡镇财政管理局牌子)

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高新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⑵负责拟定全区财政分配政策、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⑶负责拟定全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⑷负责管委会直属企业国有资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设施资产和国有产权收入的监管,指导监督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⑸负责区内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 ⑹负责协调筹措财政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调控。 ⑺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监督管理。 (8)负责物价管理。 (9)负责审计工作。 (10)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3063

规划建设局

⑴负责高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⑵负责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的评审工作。 ⑶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⑷负责区内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道路、桥涵、下水道、路灯、园林绿化、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⑸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⑹负责区内房地产管理工作。 ⑺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3872

社会发展局

(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牌子)

⑴负责全区教育、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与食品安全、交通运输、供销、人口与计划生育和农、林、水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新农村建设。 (2)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 (3)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0608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高新区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负责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⑶负责城市余土调剂清运、排放、准运、处置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⑷按职能分工,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设置。 ⑸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⑹在辖区内行使与完成上述职能相应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 ⑺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3139

新能源发展研究院

⑴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新能源产业政策,对新能源产业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研判,跟踪掌握新能源领域最新发展动态,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⑵参与全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制定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⑶参与全区新能源领域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专业培训、咨询服务和国内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对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落户前的评估和可行性分析。 ⑷承担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⑸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2350 传真:0790-6862350

监察分局

⑴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 ⑵负责全区行政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区管委会各单位和镇(办事处)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⑶负责调查处理区内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⑷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⑸负责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⑹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90-6861659

创业服务中心

⑴贯彻执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创业园区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⑵负责创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园区内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为企业代办证照和各项审批手续,协调解决落户园区企业反映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⑶负责创业园区内公共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创业园区国有资产的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⑷负责全区高新技术孵化基地的有关协调工作。 ⑸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413544

土地储备中心

⑴协助市国土部门做好征地测量、土地出让、转让、招标、拍卖前的各项配套工作。负责提供征地工作中的相关资料。 ⑵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0-68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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